
| 說 | 明: | |||||
| 一、 | 公告標題: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108年度約用人員甄試自即日起至108年5月29日(星期三)止受理報名。 | |||||
| 二、 | 公告內容: | |||||
| (一)資格條件: | ||||||
| 1、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。 | ||||||
| 2、具文書處理相關工作經驗。 | ||||||
| 3、具備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。 | ||||||
| 4、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時,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檢附體格檢查表。 | ||||||
| (二)工作項目: | ||||||
| 1、協辦個別化社區網絡參與合作、跨體系轉介網絡聯繫及強化親職教育知能訓練事項。 | ||||||
| 2、個管案家聯繫支持及追蹤志工輔導員家訪、電訪、校訪等情形及檢視紀錄表撰寫。 | ||||||
| 3、個管案社區網絡參與在案及結案相關資料列冊管理及成果報告事宜。 | ||||||
| 4、協助個別化親職教育業務。 | ||||||
| 5、一般行政公文處理、報表填報及平臺系統操作等相關業務。 | ||||||
| 6、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 | ||||||
| (三)工作地點: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2號(永康區復興國小內) | ||||||
| (四)待遇:每月新臺幣27,434元 | ||||||
| (五)報名方式: | ||||||
| 1、採通訊報名,資料請於108年5月29日(星期三)前以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。(地址: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2樓) | ||||||
| 2、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: | ||||||
| (1)報名表乙份。(請至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教育局公告下載) | ||||||
| (2)自傳(請以電腦繕打)乙份。 | ||||||
| (3)畢業證書影本乙份。 | ||||||
| (4)社會工作修課學分證明文件(符合考選部「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」之學校系所畢業生免附)。 | ||||||
| (5)相關技術證照、語文證照影本、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。 | ||||||
| (六)甄試日期:暫定於108年5月29日(星期三)上午辦理。 | ||||||
| (七)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及報名表,倘有疑義請洽承辦人蔡先生,聯絡電話:(06)6591068分機22。 | ||||||
| 三、 | 檢附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各乙份。 | 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