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「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」部分規定,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
主 旨: 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「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」部分規定,並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2月22日衛部救字第1101364419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