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109年度第3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
| 說 | 明: | |||||
| 一、 | 依據新北市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 | |||||
| 二、 | 報名事項說明如下: | |||||
| (一)現場報名: | ||||||
| 1、時間:109年4月8日、4月9日(星期三、四)上午9時至下午4時。 | ||||||
| 2、報名地點:新北市西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-義學國中(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33號)。 | ||||||
| (二)通訊報名: | ||||||
| 1、時間:109年4月9日(星期四)前以限時掛號寄出(郵戳為憑),並於信封註明「新北市109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3次甄選(學校社工師)」。 | ||||||
| 2、寄送地點:新北市西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(義學國中),地址:24348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33號、電話:(02)22961168分機558。 | ||||||
| 3、相關證件正本需於第2階段口試當日指定時間檢驗,檢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。 | ||||||
| (三)報名資格: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,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。 | ||||||
| 三、 | 甄試方式:本甄試案採筆試及口試兩階段依序辦理,筆試通過者始能參加口試,其甄試相關未竟事宜,請參酌「新北市109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3次甄選簡章(學校社工師)」。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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