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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社會處徵保護性社工員1名

人員區分:約聘社工員(C640300) 名額:保護性社工員 1 名 性別:▓不拘
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:▓是 □否(請說明: ) 工作地點: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
上網時間:110 年 11 月 10 日至 110 年 11 月 17 日止 資格條件:
保護性社工:
1.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;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 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各款應考資格。
2. 具備 1 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。

工作項目: 保護性社工--
1. 兒少保護直接服務社會工作
2. 兒少性剝削防制直接服務社會工作
3.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直接服務社會工作。
4. 兒少保護、兒少性剝削防制、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等保護性社會 工作行政業務。
任用時間:正式上班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。


應附文件:
1. 檢附畢業證書(影本)、履歷表、自傳、成績單、社會工作師證書影 本(無則免付)、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(請註明職稱及工作 內容),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、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。

2. 於 110 年 11 月 17 日前(以郵戳為憑)逕寄本府社會處(雲林縣斗六
市府文路 22 號)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,並 註明應徵項目(保護性社工—社會工作科)。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 審,不合者不另行通知,恕不退件。
聯絡方式:
電話:05-5522571 承辦:陳昭君社工師。 其他補充說明:
1. 保護性社工,符合專門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(以下簡 稱考試規則)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,並具備 1 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 務工作經歷者,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 準表,以六等三階(312 俸點)起薪(新台幣 41,683 元);符合考試規 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,或領有社 會工作師證照,並具備 1 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者,以 六等四階(328 俸點)起薪(新台幣 43,820 元),並依中央社會工作人 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規定支給執行風險工作費。
2. 依據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」及本府 請假須知核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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